〈夫妻明算帳〉家用攤法 使用者付費

文/雪景

姐妹淘一個接一個步入婚姻,婚後的某次聚會上不約而同大吐苦水,除了抱怨婆媳問題棘手外,最多就是煩惱家用問題與先生無法達成共識。當她們發現外子跟我在這方面向來沒有齟齬時,更是驚訝不已。

其實解決的方式很簡單:先說服對方那是生活必需品,兩人再平分費用;說服不成時,誰想要,誰買單。

以我家來說,剛結婚時外子和我的收入相仿,外子重吃、重家中的生活品質,住的部分則只要足堪遮風避雨就好;我剛好相反,希望住的地方有24小時管理、專人幫忙清理垃圾、交通方便等等。商量的結果,我們搬到「我理想中的住所」,房租部分由我負擔;外子則負責家庭用品、上館子、水電瓦斯、第四台等其他開銷。

如係一方覺得有必要,另一方覺得沒有必要的商品,則由認為有必要的一方付款。例如家中老舊映像管電視機還可以用,但外子想要買液晶電視,則這筆開銷由外子買單;相對的,新電視主要使用者為外子,萬一我想看的節目與外子不同,以外子想看的節目為優先選擇。

至於額外支出,如旅行或家電等的選購無法達成共識,則在多方比價後,先選出低價商品,雙方平分費用;如其中一方希望使用高檔一點的產品,則差價由該方負擔。

以冷氣機來說,外子認為會冷就好,並不注重省電效果,但我認為冷氣耗電量大,用久了電費差價很可觀,寧可多花點錢買節能商品。於是我們先選出外子想要的A牌平價冷氣,兩人均攤A牌冷氣的費用,接著我再多添點錢,將A牌冷氣更換為省電效果較好的B牌冷氣。這樣一來,外子不用多付錢,我也可以得到想要的品質,兩全其美。

雖然有的姐妹淘覺得夫妻算到這個地步,未免太過計較,但不可否認的是,採取這種模式,我們夫妻倆對於家用開支從來沒有衝突過。這樣一想,家用算得精確一點,也值得了。

2011-3-16  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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