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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上班半天,震驚的消息一個接著一個來。
首先是晨會時流程的改變,
因為大老闆強力要求(唉老闆的要求都是非常隨興的,之前打卡政策也是實行一陣子後不了了之 Orz)
現在,每一個對外的文件都要求每一位承辦人要簽名蓋章,包括掛名者在內,
弄得跟公家機關沒啥麼兩樣。
大老闆是說得輕描淡寫啦,
可是一整個早上就為了章蓋得好不好看、存底簽名的樣式弄得人仰馬翻,
一直到中午還沒橋定。
至於本人我呢,忝為掛名承辦之一,這樣的案子還不少,
每一件都要看過再簽名,我自己的案子不就要排到很後面很後面去了 Orz
可是大老闆根本不管,他說你沒看是你家的事,要不要簽名蓋章你看著辦,
言下之意就是要簽名蓋章而且你要自己找時間看,找不到時間看就自己擠時間,
責任制得非常徹底...= =
另外就是高雄分公司的二當家要離開了,
這實在很讓我吃驚。
畢竟二當家任職六年應該有了,而且是不少案子的主持人,
雖然是明年二月才走,但這樣一走,很多案子都要回歸吳老闆身上,
屆時更是只能自求多福了 Orz
是說,本來也打算三月底或四月底離開的,至少領完年終再走,
現在,總覺得計畫有點混亂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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